关于同意梁馨悦同学转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梁馨悦同学转学。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学生基本信息
梁馨悦,女,普通全日制4年制本科学生,广东省生源,考生号:20441802104112,高考成绩:505分,录取年份:2020年,入学年份:2020年。
二、转学相关情况
(一)拟转出学校、年级及专业
湖南警察学院2020级行政管理专业。
(二)拟转入学校、年级及专业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级行政管理专业。
(三)转学理由
经三级甲等医院诊断,梁馨悦同学身患疾病。在我院学习期间,该生不适应长沙气候,疾病多次复发,因此多次请假,影响了正常学习和训练,致使该生无法继续坚持在我院完成学业。学生本人申请转回生源省高校,以利于继续完成学业和诊治。
该生转学属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二条及《湖南警察学院学籍管理细则》(湘警院通〔2018〕4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因患病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并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无法参加训练)的情形。
特此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3月23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工作时间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731-81867025,受理人:翦老师。
湖南警察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