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湖南警察学院关于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的公告.pdf
个别单位在人事招录、研究生招录、出国留学等工作过程中要求我校为普通全日制学生出具学籍(在校)、学历(预计毕业、已毕业)、学位(预计获得学位、已获得学位)等相关证明。我校特将情况说明并公告如下:
一、国务院规定取消的“四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官方网站(www.gov.cn)在2017年6月13日发布了取消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的政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网址:http://www.gov.cn/premier/2017-06/13/content_5202208.htm)
二、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已落实政令要求,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为学生提供了可在线验证的相关证明。按相关网站说明其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满足求职招聘、派遣接收、升学(考研、专升本)、出国留学、干部任免、职称评定、信用评估等领域的需要。
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以国务院学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准,不再出具学籍(在校)、学历(含预计获得毕业证)、学位(含预计获得学位)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的对应关系如下表:
证明类型 | 学校 | 学信网 | 学位网 |
学籍证明 (在校生证明)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显示“注册学籍”即为在校生) | ||
预计毕业证明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告中有预计毕业日期) | ||
学历证明 (毕、结业证明) | 《毕业证书 》或《毕业证明书》、《结业证书》或《结业证明书》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
证明类型 | 学校 | 学信网 | 学位网 |
预计获得学位证明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告中有预计毕业日期) | 湖南警察学院关于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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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明 | 《学位证书》或《学位证明书》;学生个人档案中存有《授予学位通知书》 | 学位网在线查询或 《学位认证报告》 | |
说明:1.《毕业证明书》《结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是经遗失《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生申请,学校查实后依法依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学位证书。 2.据学信网公告,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认证报告,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邮箱通道发送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告。 学籍、学历证明的申办及查验网站为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3.《学位认证报告》由学生申请,经学位网核实后出具,可扫码或在线验证。学位证明的申办及查验网站为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
个别单位要求出具的预计毕业、预计获得学位证明于法于规无据,且不符合客观实际——学生处于在校学习期间,尚未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活动,期间是否会产生不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形无法保证和证明。对此,相关单位在审验学籍信息后可通过个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据教育部学信网公告:“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警察学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