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及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4 作者:shgw 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切实做好2007届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组织2007届毕业生认真学习《办法》,使学生了解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及步骤,并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积极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开题的相关工作。
二、各系、部全面负责本专业2007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开题工作,选题及开题工作由各系、部按照《办法》的要求自主组织。
三、各系部要制定2007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教务处。各系、部要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选题及开题工作。指导教师配备要按照《办法》要求进行。
四、200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各系部应积极进行指导,并要提供参考选题范围。
五、选题与开题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进行选题情况统计并以软盘形式及时保存、备案。选题情况统计主要包括学生信息(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信息(姓名、学历、职称、研究方向)。
六、所有毕业生论文写作工作都要在本学期全部完成。分阶段工作进度大致如下:
第五周 完成毕业论文选、开题工作
第十周 写成毕业论文初稿
第十六周 专科毕业论文定稿
第十七周 本科毕业论文定稿
第十八周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第二十周 全部工作完成。
各系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进度,但要保证在第二十周完成全部论文工作。
七、教务处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检查、监督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实施情况。
教务处
200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