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5 作者:admin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3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湘教通【2013】3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省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省、校两级教改课题同时申报,同时评选。有未结题项目的,不得申报同级别项目。
2、本次省级项目指标为11个(其中普通教育项目8个,成人教育项目1个,公共外语项目2个),校级项目指标为15个左右。请各系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省级项目要求每个系部至少申报1个以上(教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系部要求申报2个以上),校级项目申报基数如下:侦查系3项,治安系2项,技术系2项,交管系1项,法律系4项,公管系3项,计算机系4项,政教部3项,基础课部5项;警体部3项。请各系部尽量完成申报基数(专兼职教师申报的课题均包括在内),多报不限。有正高职称的教师不建议申报校级项目。
3、省教育厅对项目管理有新的要求,请申报者务必认真研究湘教发【2012】46号文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详情和有关表格请查看、湘教通【2013】37号文件《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见附件)。
4、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撰写好相应级别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于3月12日之前送交教务处高教室,学校将于3月14日组织专家评审,由于此次教育厅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时间紧迫,逾期上报,一律不予受理。
5、有2011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请主持人提交中期报告书;有2010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请主持人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支撑材料。请相关项目主持人务必于3月12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高教室。
6、联系人:廖巧媛;联系电话:0731-82791711,电子邮箱419896627@qq.com。
教 务 处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