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5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湘公专教[2005]36号)有关规定,学校拟于12月下旬对所有校级精品课程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
《治安管理学》、《文件检验》、《刑事诉讼法》、《刑法学》、《痕迹检验》、《基础写作》、《警务射击》、《社区警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安学基础理论》、《法理学》、《治安学基础理论》等16门课程。
二、检查方式
1.自查阶段:12月18日前,课程组进行自评自查,填写《精品课程建设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并于12月20日前上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2.学校检查:12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采取网络评审、现场检查和随堂听课等方式对相关课程进行全面检查。
三、通报结果
学校将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检查意见,确定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课程,专家组将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校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