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8 作者:admin 点击量:
各系部:
根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切实做好2010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组织2010届毕业生认真学习《办法》,使学生了解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方法及步骤,并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积极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开题的相关工作。论文的各项工作由各系、部按照《办法》的要求自主组织。
二、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上与2009届毕业生所选论文的题目不得重复。各系部应积极引导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并可提供参考选题范围。
三、选题与开题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进行选题情况统计并以软盘形式及时保存、备案。选题情况统计主要包括学生信息(姓名、专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信息(姓名、学历、职称、研究方向)。
四、各系部要制定201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2009年11月3日前报教务处。各系、部要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按时完成选题及开题工作。指导教师配备要按照《办法》要求进行。
五、所有毕业生都要在2009年11月25日前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论文开题报告书》,论文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选题,并做好学生论文写作前的相关指导工作。
六、所有毕业生都要在2010年1月20日前认真完成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论文一式三份,一份交系部(含论文软盘)保存,一份交学工处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系部收齐后统一交图书馆存档。各教学秘书将收集的论文电子文档按毕业生学号(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统一刻录光盘,并连同总的论文成绩单(含纸质、电子文档)在本学期放假前交教务处存档。
七、教务处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检查、监督各系(部)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
教 务 处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