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3 作者:admin 点击量:
关于组织2009年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0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公安招录体制改革的现实情况。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观念,研究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吸收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先进成果,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育人为根本,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
二、要以培养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特别是要对公安招录体制改革下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
三、项目研究要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要重视对已有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鼓励对专业建设、课程结构、教学管理等进行系统设计和研究。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提供参考选题(见附件)。各系部既可以组织对参考选题中的项目开展研究,也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选题。
五、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
六、申报者须填写《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七、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与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加,要求每个系部至少上报1—2项,各部门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
2.已有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含省部级课题),本次不得申报新课题,每人限申请1项课题。
3.《2009年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参考选题》、《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请到校园网教务处信息栏下载。
4.项目申请材料请于3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