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作者:admin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7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精神与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学改革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同时开展2017年省、校两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省、校两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现将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附件1)转发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本次省级项目指标为12个,其中普通教育项目9个,成人教育项目1个,公共外语项目2个。请各系部教师根据教育厅确定的选题,结合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遴选确定选题,积极申报。
2.如果意愿申报相关学会与省就业指导中心项目的,请抓紧时间与相应的学会与中心联系,完成申报与评审推荐。
3.本年度学校拟立项不少于15个校级项目,申请人可在《2017年度湖南警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申报项目。
4.申报校级重点招标项目,需通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评审与答辩,对于获得立项的项目,学院将给予相关经费与政策上的倾斜与保证,并将优先推荐下一年度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申报重点招标项目的请在申请书“项目类别”一栏注明,每个系部限报1项。
5.省级项目申报者请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份(公共英语项目三份)与《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6.校级项目申报者请填写《2017年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1份与《2017年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
7.填报申请书时,请标注项目类别;主要参与人不超过4人,如有超出,只取前四;经费预算一定要认真填写,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项目结题
1.申请省级项目结题的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1份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8)。(“学校审核意见栏”请自行填写后再装订)
2.申请校级项目结题的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7)1份与《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9)。(“学校审核意见栏”改为“系部审核意见栏”即可)
3.申请省、校两级教改项目结题的主持人,同时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
(三)中期检查
需参加中期检查的省、校两级项目主持人应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0)1份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四)材料申报
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系部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联系人:廖巧媛;联系电话:0731-82791711,电子邮箱419896627@qq.com。逾期上报,一律不予受理。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材料,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并请系部做好材料的审核把关、申报项目的排序、所有汇总表的填报等工作,特别请组织好教育厅下发的2013-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2)的填报。
2.相关的电子文档,请按照“姓名+课题名”命好文档名,一律发送邮件或拷送U盘,不接受QQ传送文件。
3.从今年开始,省级教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往年项目的信息应全部在平台中填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月29日,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
的通知
2.2017年湖南警察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
总表
5.2017年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6.2017年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
表
9.湖南警察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