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8 作者:admin 点击量:
关于组织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普通高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1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新设公安本科院校的教学工作实际,主动适应公安招录体制改革后的现实情况,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现代教育观念,深入研究本科教育的特点、规律、要求和发展趋势,吸收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先进成果,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育人为根本,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
二、要以培养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特别是要对新设本科专业和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研究。
三、项目研究要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加强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研究,并重视对已有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四、本年度项目申报提供参考选题(见附件)。各系部既可以组织对参考选题中的项目开展研究,也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选题。
五、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3年。
六、申报者须填写《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七、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组织与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加,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要求每个系部至少上报1—2项。
2、已有校级教改课题尚未结题或四年内有无故撤消或中止课题、未能按要求及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校级教改课题。
3、已有相同或相近内容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4、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请1项校级教改课题。
5、《2010年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参考选题》、《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请到校园网教务处信息栏下载。
6、项目申请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二 0 一 0 年四月十二日